甲方:上海市中心高档住宅小区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乙方:上海市基础设施施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鉴于:
甲方为位于上海市中心的新建高档住宅小区项目的开发单位,乙方为专业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单位。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施工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市政绿化等基础设施的施工。
第二条 工程地点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中心XXXXX(具体地址)。
第三条 工程期限
1. 工程开工日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XX天内。
2. 工程完工日期:预计在开工之日起XX个月内完成。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证明,双方应协商确定新的工期。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本项目总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XXX元(小写:¥XXXXXX元)。
2. 付款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30%款项;
(4)因工程变更产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与支持。
3. 甲方需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施工所需的审批文件和图纸。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误,乙方有权要求相应的延期和补偿。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现场支持,并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予以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与质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3. 乙方应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如不能按期完工,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4.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任何故障、事故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逾期支付将按逾期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 乙方违约: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施工,逾期完工将按逾期天数的每日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 任何一方因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具体损失金额由双方协商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认。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内容如需变更,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2. 在以下情况下,任何一方可解除合同:
(1)对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补救;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结清所有工程款项及费用,处理相关的善后事宜。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双方须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违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