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服务协议》
甲方(发包方):某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123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联系方式:123-456-7890
乙方(承包方):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某省某市某路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联系方式:098-765-4321
鉴于:
1. 甲方为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的合法所有者,具备与乙方签订此协议的权利;
2. 乙方为具备资质的建筑承包企业,愿意承接甲方项下的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项目。
信息如下,双方就本次建设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1.2 工程地点:某市某区某街道
1.3 工程范围:包括土建工程、机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第二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
2.2 付款方式:
a)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b) 工程进度每完成30%,甲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c) 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和义务:
a)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
b)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c)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设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
a)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安全要求完成施工;
b) 乙方需按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报告;
c) 乙方在施工期间,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维护工地安全与环境整洁。
第四条 变更与索赔
4.1 如因设计变更或建设需要,甲方有权提出变更要求,乙方应及时作出回应。
4.2 乙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应在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 乙方如因任何原因延误工期,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处以违约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如乙方未按期完成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奖金的30%作为违约金。
5.3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且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并进行验收合格后自行终止。
6.2 双方均有权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合同:
a)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b) 另一方严重违反合同,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采用双份正本,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且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变更无效。
甲方(发包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承包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