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姓名或法人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方式:[甲方联系电话]
受赠方(以下简称“乙方”):[大学艺术系名称]
地址:[大学地址]
联系方式:[大学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愿意将其所拥有的某艺术作品赠与乙方,为促进艺术教育和文化传播,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达成如下赠与协议:
第一条 赠与物品
1.1 本协议所指的艺术作品为:[具体艺术作品名称、作者、创作年代、材质、尺寸等详细信息]
1.2 该作品应为甲方合法拥有,且无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接受赠与的艺术作品。
2.1.2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接受赠与后,将艺术作品的所有权正式转让给乙方,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对该作品的合法所有权。
2.1.3 甲方应保证赠与作品自原作创作以来未受损害,且未涉及任何侵权行为。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权在甲方履行赠与义务后,获得艺术作品的所有权。
2.2.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维护所赠艺术作品,并在使用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2.3 乙方须在赠与接受后的三十(30)日内,向甲方提交一份关于艺术作品保管及展示的计划。
第三条 赠与流程
3.1 双方同意于[指定的日期]在乙方指定地点进行赠与仪式,此时甲方应将艺术作品交付给乙方,完成所有权的转移。
3.2 甲方应确保赠与的作品在交付时处于良好状态。乙方有权在接受作品之前,对该作品进行检查,若发现与协议内容不符的情况,乙方可以拒绝接受,并要求甲方负责整改。
第四条 作品展示与传播
4.1 乙方有权将该艺术作品用于学术研究、教学及文化活动,并可在校内外进行展示及传播。
4.2 在使用或展示该作品时,乙方应保留甲方的署名权,并在相关宣传材料上标注甲方的名字及作品名称。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该作品市场价值的赔偿金,且赔偿金应不低于人民币[具体金额]。
5.2 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作品无法交付或交付作品存在重大缺陷,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如有)。
5.3 若乙方未按照协议责任妥善保管及使用作品,导致作品受损或失效,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均需签署。
6.2 任何一方在发生重大变故,使其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补充。
8.2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8.3 若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