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乙方(受赠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街xx号
鉴于甲方为某知名艺术家,拥有一幅原创油画作品,并愿意将该作品赠与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赠与协议,以明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赠与事项顺利进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油画作品《晨曦》,创作于2023年,由甲方亲自创作,作品规格为:长100cm,宽80cm,画布材料,油画颜料,赠与给乙方。
1.2 甲方确认该油画作品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完全属于甲方,未涉及任何法律纠纷,赠与时未被第三方担保或质押。
第二条 赠与目的
2.1 本次赠与是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个人情谊,自愿进行的赠与行为,乙方不需支付任何对价。
2.2 乙方接受赠与后,甲方对该艺术作品不再享有任何权利,所有权及相关使用权完全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在赠与前检查乙方的良好信誉以及接收能力,确保赠与行为的合规性。
3.2 甲方须在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将油画作品《晨曦》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移转给乙方,并提供相关的艺术品证明文件。
3.3 甲方应保证赠与的油画作品在交付时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展览及收藏标准。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承诺在接受赠与后,将妥善保管该油画作品,不得用于任何违法活动或商业用途。
4.2 乙方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赠与的艺术品进行展示、出售、转让或其他处理。但如需进行公开展示或展览,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书面同意。
4.3 乙方有责任在赠与作品被毁损或丢失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通知甲方。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履行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合同的履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甲方应在此地点完成赠与物品的交付。
5.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赠与物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总赠与价值的10%。
6.2 若乙方未履行妥善保管义务,导致赠与作品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艺术品市场价值计算。
6.3 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甲方与乙方之间其他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