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甲方自愿将其个人财产赠与乙方,旨在支持乙方开展的艺术教育项目,以促进艺术教育的发展。
2.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承诺将该部分资金或财产用于约定的艺术教育项目。
基于以上考虑,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内容
1.1 甲方同意将其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物品及其他财产)赠与乙方,具体内容如下:
(具体财产明细,包含数量、规格、价值等)
1.2 该笔赠与财产(以下简称“赠与财产”)的总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
第二条 赠与目的
2.1 乙方确认,该赠与财产仅限用于支持乙方开展的艺术教育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使用项目和方向的说明)
2.2 乙方不得将赠与财产用于其他目的,亦不得将其转让或变更用途。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随时了解赠与财产的使用情况,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和使用情况说明。
(2)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赠与财产。
(3)甲方保证所赠与财产的合法性及其所有权,确保赠与行为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约定用途合理使用赠与财产,并妥善管理与保管该财产。
(2)乙方负责提供赠与财产的使用报告,定期向甲方反馈使用情况,具体报告频率为每六个月一次。
(3)乙方承诺,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赠与财产用于商业活动或个人利益。
(4)乙方应对费用的使用进行记录,保留相关票据及凭证,并在甲方要求时提供审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4.2 特别规定:
(1)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将赠与财产用于艺术教育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赠与财产,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赠与财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履行或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履行完本协议项下义务后自行终止。
5.2 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若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或乙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