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
乙方(受赠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为其子女(以下简称“受益人”)设立一项专项教育基金,以支持受益人在教育方面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设立和转让亲子教育基金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金设立和性质
1.1 甲方同意设立一项专项教育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用于资助受益人的教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书本费、课程培训费等。
1.2 基金的总金额为[金额]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基金金额”)。
1.3 基金属于甲方赠与乙方的财产,乙方在收到基金后,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使用,不得将其转让或处分给第三方。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使用基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使用证明。
2.1.2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基金金额一次性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2.1.3 甲方有权在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时,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基金,并有权要求返还已使用的款项。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使用基金,专用于受益人的教育费用。
2.2.2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情况下,及时提供基金使用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收据、发票等。
2.2.3 乙方承诺不将基金金额或用途转让、抵押及其他方式处分给第三方,并对基金的使用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基金的使用:
3.1.1 基金应主要用于受益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及高等教育等相关费用。
3.1.2 基金不得用于受益人以外的其他人士,不得用于任何非教育目的的支出。
3.2 基金的管理:
3.2.1 乙方应建立专项账户管理基金,确保基金的独立性和透明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基金使用情况。
3.2.2 基金管理过程中,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专款专用。
3.3 合同变更和解除:
3.3.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解除均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
3.3.2 在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特殊情况发生时,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本协议,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2 如果乙方未按约定使用基金,或将基金转让、借出、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基金金额,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3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将基金转账至乙方账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延迟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日基金金额的5%,直至实际支付为止。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7.3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甲方(签字):
______
日期: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
日期: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