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甲方全名]
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甲方住址]
乙方(受赠方):[乙方全名]
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乙方住址]
鉴于:
1. 甲方为北京市朝阳区[具体地址]的合法产权所有人,拥有该房产的完全所有权;
2. 乙方为甲方的[关系,如子女、朋友等],双方关系融洽,甲方自愿将该房产赠与乙方;
3. 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本协议所涉及的房产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具体地址],房屋类型为[住宅/公寓等],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编号为[房产证编号]。
第二条 赠与条款
1.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产赠与乙方。
2. 赠与行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乙方应依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 甲方承诺其对赠与财产的合法所有权,并保证房产在转让时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租赁等权利负担,且无任何法律纠纷。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应确保其为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并承担在赠与前的所有维护和管理责任。
1.2 甲方应对房产的赠与行为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需的相关文件、身份证明材料及未清偿款项的证明等。
1.3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的合理时间内,协助完成房产的过户手续。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在赠与完成后,依法享有对该房产的一切权利,包括使用权、处分权等。
2.2 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完成相关过户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行政费用、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3 乙方应妥善保管该房产,并承担赠与后的一切管理和维护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的约定完成赠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 若任一方因故未能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守约方可视情请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的权利。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仅在甲方完成房屋交接及乙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方可视为生效。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 若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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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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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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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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