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
本赠与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在北京市签署:
赠与方:张三,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X小区XXX号。
受赠方:李四,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住址:北京市朝阳区YYY小区YYY号。
鉴于:
1. 赠与方张三是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房产证号码:京房权证朝字第123456号)的合法所有人,现愿意将该房产赠与受赠方李四;
2. 受赠方李四同意接受该房产的赠与,并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因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 赠与方将其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以下简称“赠与房产”)无条件赠与受赠方。赠与房产的详细信息如下:
房产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路XXX号;
房产性质:住宅;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2. 赠与方保证其为赠与房产的合法所有人,无任何抵押、租赁或其他权利负担,所赠房产的产权明晰,能够独立转让。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赠与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赠与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将赠与房产转让给受赠方。
1.2 赠与方应提供赠与房产的所有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1.3 赠与方应保证赠与房产在转让时的状况良好,无任何损毁或缺陷。
1.4 赠与方承诺在赠与房产过户时,协助受赠方完成相关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2. 受赠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受赠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获得赠与房产的所有权,并享有其相应的使用、收益以及处分权。
2.2 受赠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积极配合赠与方进行房产过户手续,承担相关的费用。
2.3 受赠方在接受赠与房产后,应妥善管理和使用该房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2.4 受赠方在赠与房产过户完成前,如因自身原因延误手续,赠与方有权要求受赠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第三条 赠与房产过户手续
1. 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天内共同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手续。
2. 在过户过程中,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及其他法定费用。
3. 在过户手续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赠与方应将赠与房产所有相关资料交付给受赠方,并协助完成产权登记。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赠与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或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受赠方无法获得房产所有权,赠与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受赠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赠方为该房产支付的税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2. 如受赠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或逾期未支付任何相关费用,赠与方有权要求受赠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视情况向受赠方索赔。
3.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但需待赠与房产的过户手续完成后,方可完全生效。
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赠与方与受赠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赠与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受赠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