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LZ-2023-001
甲方(赠与人):李明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某号
乙方(受赠人):张伟
身份证号码:87654321098765432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另一街道某号
鉴于甲方是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的房产的合法拥有者,现愿意将该房产赠予乙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次房产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1.1 赠与房产的具体位置: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某栋某单元
1.2 房产证号码:京房权证朝字第123456号
1.3 房产类型:住宅
1.4 房产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1.5 房产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且无抵押、查封、诉讼等法律纠纷。
第二条 赠与内容
2.1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产无偿赠与乙方,乙方接受该赠与。
2.2 赠与后,乙方将成为该房产的合法所有者,甲方不再对该房产享有任何权利。
2.3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尽快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需的文件和配合相关部门的要求。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赠与房产,并承诺该房产无任何法律纠纷。
3.1.2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提供所需的相关文件。
3.1.3 在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对赠与的房产拥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有权在协议生效后,依法享有房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3.2.2 乙方应承担房产过户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登记费等。
3.2.3 乙方应确保在协议签订后及时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并将登记结果反馈给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赠与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2 若乙方未能如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反协议的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应根据实际损失和协议签署时的约定确定。
4.3 违约方应在接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履行违约责任,逾期未履行的,应继续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附加条款
5.1 本协议的补充、修改和解释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2 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若涉及本协议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在协议生效前,甲方不得将房产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否则,该行为无效,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除本协议约定外,双方在其他条款上达成一致的,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北京市朝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