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王明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XXX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
乙方(受赠人):李华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
鉴于甲方为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住宅的合法所有者,现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该住宅赠与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且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财产
1.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的住宅(以下简称“赠与财产”)无偿赠与乙方,赠与财产的具体信息如下:
- 房产证号:XXXXXXXXX
- 物业类型:住宅
- 建筑面积:XXXXXXXXX平方米
- 赠与财产状况:清晰无负担,上述房产无抵押、无贷款、无其它权利限制。
第二条 赠与价值
2.1 双方同意,根据市场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赠与财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XXXXXXXX元。此价值仅作为甲方赠与的参考,乙方无须支付任何金额。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是赠与财产的合法所有人,并有权进行该房产的赠与。
(2)甲方承诺在赠与过程中不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房产。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赠与房产的相关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的税费。
(4)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配合乙方进行赠与财产的交接工作。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利,自本协议签署并完成过户手续之日起,乙方对赠与财产享有完全的支配权。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赠与并完成相关过户手续后,负担与赠与财产相关的物业税、房产税等相关费用。
(3)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赠与财产的过户手续,并承担因过户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 合同条款
4.1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协议的效力不受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
4.2 赠与程序
(1)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与乙方共同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双方应在办理过户时互相提供所需的合法身份证件及材料,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进行。
4.3 赠与财产交接
(1)赠与财产的实际交接应在过户手续完成后进行。
(2)交接时,甲方应将钥匙、房产证及其他相关文件交给乙方。
4.4 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因本赠与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甲方、乙方共同承担,具体费用的承担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违约
如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或在赠与过程中隐瞒房产的权利纠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等。
5.2 乙方违约
如乙方未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或在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故意拖延、消极配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评估报告等。
甲方(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