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王小明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联系方式:138xxxxxx88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xxxx小区
乙方(受赠人):李华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联系方式:139xxxxxx99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xxxx大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赠与乙方油画作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物品及其状态
1.1 甲方同意将其创作的油画作品《晨曦》赠与乙方。该作品为甲方独立创作,且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和转让权。
1.2 该油画作品的详细信息如下:
- 名称:《晨曦》
- 尺寸:80cm x 100cm
- 创作时间:2022年5月
- 状态:全新,未曾转让或出售
第二条 赠与方式
2.1 甲方应于协议签署后30日内,将该油画作品以面交的方式交付乙方。
2.2 交付时,乙方应对油画作品进行验收,确保作品的完整无损及符合约定。
2.3 如乙方对作品的状态有异议,应在验收时立即提出,甲方应予以处理;若未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已接受。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甲方应保证该油画作品为自主创作,且不涉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纠纷。
- 甲方应在交付前确保油画作品的状态良好,且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该作品的真实性。
- 甲方有权在赠与后不再对该作品有任何拥有权,但不影响其标明作者身份的权利。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乙方有权获得该油画作品的所有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但不得改变作品的署名权归属。
- 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接受作品,并对接受的作品进行合理的保管。
- 乙方不得将该作品用于任何商业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出借或拍卖该作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油画作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2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接受作品,甲方有权取消赠与,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3 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条款,均需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并支付给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修改或解除。
5.3 若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若对此有异议,可提请协商。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真实的意愿表达,未受任何形式的欺诈或胁迫。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