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张三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
乙方(受赠人):李四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
鉴于:
1. 甲方为一名合法的艺术品拥有者,拥有一件艺术品,具备价值十万元人民币的市场评估;
2. 乙方为甲方的朋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决定无偿赠与该艺术品予乙方。
基于上述背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赠与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 赠与标的为甲方所拥有的艺术品,名称为《中国山水画》,创作时间为2010年,艺术品的市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十万元(¥100,000)。
2. 乙方确认收到赠与物品的描述及相关信息,并了解该艺术品的性质及价值。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对该艺术品作出赠与决定,并作为赠与物品的所有人,自愿将其赠与给乙方;
(2)甲方应提供该艺术品的合法证明及相关文书,以证明其所有权和赠与行为的合法性;
(3)甲方应在乙方同意接受赠与后,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艺术品移交事宜;
(4)甲方需确保所赠与的艺术品无任何法律纠纷及权利瑕疵,如因权利争议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接受该艺术品并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移交手续和证明;
(2)乙方应妥善保管该艺术品,不得随意转让或出售;
(3)乙方需在接收赠与物品后五日内,向甲方反馈收到赠与的情况;
(4)乙方如因主观原因造成艺术品损毁,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恢复艺术品的原状。
第三条 赠与的方式
1.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该艺术品实物交付乙方,并提供相关权属证明。
2. 交付地点为甲方居住地址或双方协商的其他地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艺术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赠与物品市场价值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十万元(¥100,000)。
2. 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在电击反馈收到赠与情况,则需赔偿甲方人为此产生的合理费用,违约金额度为人民币五千元(¥5,000)。
3. 如因一方的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署确认。
第六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共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