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李某,身份证号:XXXXXXXXX,住址:北京市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受赠人:王某,身份证号:XXXXXXXXX,住址:北京市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鉴于:赠与人李某系北京市某套公寓的合法所有权人,欲将其所持有的该房屋赠与受赠人王某。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位于北京市XXXXXXXXX,房屋结构为XXXX,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XXXXXXXXX。
2. 房屋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厨房设备、卫浴设施等,具体以实物为准。
二、赠与行为
1. 赠与人同意将上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无条件赠与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上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2. 本协议中所述赠与行为为无偿行为,受赠人不需向赠与人支付任何形式的对价或费用。
三、权利与义务
1. 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a. 赠与人应确保其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并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b. 赠与人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协助受赠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确保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c. 赠与人应承担因未能提供合法房屋产权证明导致的法律责任。
2. 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a. 受赠人有权获得该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并享有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权益。
b. 受赠人应积极配合赠与人进行房屋过户等必要手续。
c. 受赠人应承担自房屋过户之日起,因该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及税费等。
四、合同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赠与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房屋的相关产权证书、材料等交予受赠人。
2. 双方应共同选择房屋过户的中介机构,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费用由赠与人及受赠人各承担50%。
3. 赠与人应在房屋过户完成后,及时办理所有相关的权属变更登记,确保受赠人合法的房屋所有权。
4. 若房屋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损毁,赠与人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告知受赠人,受赠人对此已充分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五、违约责任
1. 若赠与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房屋赠与及过户义务,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其违约而产生的损失。
2. 若受赠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应充分理解和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约定,如有异议,应在签署前友好协商解决。
六、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法律原因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七、其他事项
1. 除本协议明示约定的事项外,双方如需增加或变更本协议条款,应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赠与人、受赠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赠与人:李某(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受赠人:王某(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