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中国北京市签署:
赠与方:李先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小区。
受赠方:张女士,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住址:北京市海淀区XXXX小区。
鉴于李先生愿意将其所有的油画作品《秋日午后》赠与张女士,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物品的描述
1. 赠与的艺术品为李先生创作的油画《秋日午后》,作品创作时间为2022年,作品尺寸为60cm×80cm,画布为优质纯棉画布,颜料为环保无毒油性颜料,作品附有艺术家签名和作品证书。
第二条 赠与的权利和义务
1. 赠与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李先生有权将上述油画作品无偿赠与张女士,且该作品在赠与时未设定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权利限制;
(二)李先生应确保赠与的油画为其个人创作,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版权或其他权益;
(三)李先生应在约定的交付时间将油画作品交付给张女士,同时移交相应的作品证书;
(四)赠与后,李先生不再对该作品拥有任何权益。
2. 受赠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张女士有权接受李先生赠与的油画作品,并在作品交付后拥有该作品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展示、转让、出售等;
(二)张女士有责任妥善保管该油画作品,避免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坏或丢失;
(三)张女士应在交付后一定时间内(不超过一个月)对作品进行鉴赏,并如实反馈作品状态。
第三条 赠与程序
1. 双方确认,赠与协议签署后,李先生应在2023年10月15日前将《秋日午后》油画作品及相关证书交付给张女士;
2. 交付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张女士住处,双方应共同确认作品的交接,并进行签字确认;
3. 在交付时,如张女士对作品的状态有任何疑虑,应及时与李先生进行沟通,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李先生未能在协议约定时间内交付油画作品,张女士有权要求李先生履行赠与义务,或者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 若张女士未能在作品交付后对其进行妥善保管,导致作品受损或丢失,张女士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作品的现有市场价格及损失程度的评估结果来确定;
3. 协议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协议责任,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双方可协商调整履行期限。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
2. 如一方违反协议条款导致对方利益受到损害,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损失;
3. 双方同意,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至《秋日午后》油画作品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完全转移完毕为止。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若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争端。
第七条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赠与方(李先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受赠方(张女士):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