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张三
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某某小区101室
乙方(受赠人):李四
身份证号:876543210987654321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某小区202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赠与乙方一套房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赠与房产的基本情况
1. 赠与房产坐落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路130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权属证号为:00123456789。
2. 赠与房产的所有权人:甲方(张三)。
3. 赠与房产的使用性质:住宅用房。
4. 赠与房产是否有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赠与房产目前未设立抵押,且无其他权利负担。
二、赠与的性质
1. 本次赠与为无偿赠与,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2. 赠与房产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对该房产进行任何处分。
3. 甲方保证其对赠与房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并承诺将该房产无条件、免费地赠与乙方,不涉及任何其他权益的返还。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将赠与房产转移给乙方。
(2)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文件与证件、参与房产过户登记等。
(3)甲方应保证房产在过户时没有任何产权争议和负担。
(4)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房产产权不清晰,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完成赠与手续后,依法享有赠与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关的使用权、收益权。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房产的过户手续。
(3)乙方应合法合理使用该房产,并承担房产使用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等。
(4)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赠与房产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
四、合同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过户,双方应协商延期,且应书面确认延期事宜。
4. 甲方与乙方均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协助乙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所涉房产评估价的10%。
3. 任何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反方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2.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八、附加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