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偿将艺术作品赠予地方博物馆的合同
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签署日期】在【签署地点】签署:
赠与方:
姓名/名称:【赠与方姓名或名称】
地址:【赠与方地址】
联系电话:【赠与方电话】
受赠方:
名称:【受赠方名称】
地址:【受赠方地址】
联系电话:【受赠方电话】
鉴于,赠与方是指拥有以下艺术作品的合法所有者,并愿意无偿将该艺术作品赠予地方博物馆;受赠方是指当地博物馆,愿意接受此赠与,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赠与内容
1.1 赠与方同意将以下艺术作品无偿赠予受赠方:
艺术作品名称:【作品名称】
创作作者:【创作作者姓名】
创作年份:【创作年份】
作品描述:【对艺术作品的详细描述,包括材料、尺寸、风格等】
二、权利和义务
2.1 赠与方权利与义务:
(1) 确保赠与作品为赠与方合法所有,具备无偿赠与的权利;
(2) 提供相关作品的合法证明及其他必要文件,以支持赠与之法律效力;
(3) 在交付作品时,确保艺术作品处于良好状态,无损坏或瑕疵;
(4) 在赠与完成后,赠与方无权要求受赠方返还艺术作品。
2.2 受赠方权利与义务:
(1) 接受赠与方的艺术作品,并妥善保管和展览该作品;
(2) 在作品上展示赠与方的名称或相关信息,承认其贡献;
(3) 确保艺术作品在展示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其不受到损害;
(4)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博物馆内部规章对作品进行展示及维护。
三、合同条款
3.1 交付方式:
(1) 赠与方应于【交付日期】将艺术作品移交给受赠方,具体交付地点为【交付地点】;
(2) 交付时,赠与方应向受赠方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确保受赠方获得合法的所有权。
3.2 作品的所有权:
(1) 本协议签署后,艺术作品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无偿转让给受赠方;
(2) 受赠方有权对接收的艺术作品进行展示、收藏、及在其内部进行管理与维护。
3.3 作品的展示:
(1) 受赠方需在接收艺术作品后,安排合适的空间进行展示,并及时进行更新与维护;
(2) 受赠方在展示过程中,需在显著位置标明“本作品由【赠与方姓名】赠予”,以示对赠与方的感谢。
四、违约责任
4.1 若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4.2 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3 若造成任何法律纠纷,违约方应承担法律费用及相关费用。
五、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若在签署本协议后,任何一方发现对方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则该方有权宣布本协议无效。
六、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赠与方和受赠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3 本协议所涉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4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请【约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赠与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字)
受赠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字)
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