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受赠方):【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为合法拥有价值十万元的艺术品(以下简称“该艺术品”);
2. 甲方愿意将该艺术品无偿赠与给乙方;
3. 乙方同意接受该赠与。
因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赠与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物品
1. 赠与物品为:
(1)名称:艺术品
(2)类型:油画/雕塑/其他(具体描述)
(3)估值:十万元人民币(¥100,000)
(4)其他特征:艺术品经由知名艺术家创作,并附有相应的艺术品证明文件。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为该艺术品的合法所有者,且该艺术品不存在质押、抵押或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主张。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该艺术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爱护并妥善保管该艺术品。
(4)若因甲方未如实告知艺术品的任何瑕疵导致乙方权益受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签订协议后按时接收该艺术品。
(2)乙方应负责对该艺术品的妥善保管,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其价值的贬损。
(3)乙方不得将该艺术品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法律行为处分该艺术品,除非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如因乙方未能妥善保管该艺术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赠与的条件
1. 本赠与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该艺术品及相关证明文件移交给乙方。
3. 本协议的执行不受任何其他协议的影响,除非其内容明确与本协议相抵触。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的约定按时移交艺术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艺术品估值的10%,即人民币壹万元(¥10,000)。
2.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的约定妥善保管艺术品,导致艺术品价值贬损,乙方应按照贬损部分的50%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本协议所致的损失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事件。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除非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2. 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协议的效力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附:艺术品相关证明文件(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