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捐赠方(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赠方(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个人物品(包括家具及家电)无偿赠与乙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同意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第一条 赠与物品的清单
1. 甲方同意赠与乙方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沙发一套;
(2)餐桌及椅子一套;
(3)床及床垫一套;
(4)冰箱一台;
(5)洗衣机一台;
(6)电视机一台;
(7)微波炉一台;
(8)其他附属物品(如小家电、厨房用品等)。
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日或双方约定的日期前,提供赠与物品的清单,并确保清单中的物品描述清楚、准确。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赠与物品转移之前,自行对物品的状态进行评估;
(2)甲方应确保赠与物品的合法性,并确认其为赠与物品的所有权人;
(3)甲方有义务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赠与物品交予乙方,并提供必要的转让文件;
(4)甲方应保证赠与物品在转让时无任何债务、欠款及抵押等权利负担。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收到赠与物品后,自行处置该物品;
(2)乙方应对所接受的赠与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和使用,并应避免对其造成损坏;
(3)乙方应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赠与物品的接收;
(4)乙方应承诺将赠与物品用于合法目的,不得擅自转让或出售。
第三条 合同条款
1. 赠与物品的状态:甲方应确保赠与物品在交付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但不承担该物品在捐赠后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任何损耗和责任。
2. 交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商议确定的方式将赠与物品交给乙方;
(2)如甲方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交付,应提前告知乙方,双方可协商另行约定交付时间。
3. 费用承担:双方确认,因本协议项下赠与物品的交付、运输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4. 物品的所有权转移:自甲方将赠与物品交付乙方并完成相应的形式交接后,赠与物品的所有权即刻转移至乙方,不再由甲方享有任何权利。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方式交付赠与物品,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赠与物品总价值的10%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接收赠与物品,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赠与物品总价值的5%作为违约金。
3. 在违约金的支付之外,守约方仍有权追究违约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其进行赔偿。
第五条 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2.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签署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如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修改及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签署并经双方确认。
3. 本协议所涉及的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捐赠方):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方):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