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姓名/单位名称]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邮箱]
乙方(受赠方):[文化机构名称]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邮箱]
鉴于乙方希望接受甲方赠与的艺术作品用于公共展览及文化传播,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将特定艺术作品赠与乙方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作品
1.1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下列艺术作品赠与乙方:
(1)作品名称:[作品名称]
(2)创作年份:[创作年份]
(3)艺术形式:[艺术类型,如油画、雕塑等]
(4)作品描述:[作品的详细描述,包括风格、主题等]
(5)作品现状:[作品的物理状态及保养情况]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条款随时向乙方查询作品的展示、保管及使用情况。
(2)甲方应保证所赠与的作品为其合法所有,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作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必要的艺术背景资料。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作品展出时标明赠与甲方的身份及相关信息。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赠与的艺术作品后,享有对该作品的使用权和展出权,且须将其用于文化传播及公众教育的目的。
(2)乙方有责任妥善保管所赠与的艺术作品,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其安全与维护。
(3)乙方须在事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方可将作品移交给第三方进行展示、展览或其他用途。
(4)乙方应负责对展品的宣传和推广,适度增加作品的公众曝光率。
第三条 作品的接收与交付
3.1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在[确认日期]前将艺术作品交付乙方,具体交付地点为[交付地点]。
3.2 甲方应在交付时提供艺术作品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乙方在接收时应对作品进行验收,确认无损坏且符合协议约定的状况。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造成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4.2 如果乙方未能妥善保管或造成艺术作品损毁,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甲方,以保证作品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价值。
4.3 如甲方隐瞒作品的瑕疵或法律纠纷,导致乙方承担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生效,双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
5.2 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的任何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7.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8.2 本协议的相关通知应以双方所提供的地址、电话或电子邮箱为准,以书面形式发出。
本协议的签署以及履行均不得影响双方在其他同类或不同类事务中的合作和良好关系。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