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某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乙方(承包方):某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建筑街200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鉴于甲方拟在某市建设高层住宅项目,并希望委托乙方进行土建施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某市高层住宅项目的土建施工,项目地点位于某市某区某地块,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施工总工期为XXXX天。
2. 本协议涵盖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土建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外立面装修等。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1.2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1.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施工所需的图纸、资料及其他支持。
1.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标准的施工进行整改。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2.2 乙方应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出合理的施工计划。
2.3 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采取合理有效的安全措施。
2.4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工程款项,并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 工程款项及支付方式
1. 本协议约定总工程款为人民币XXXX万元整(¥XXXX,0000.00),分期支付。
2. 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按照以下条件对乙方支付工程款:
2.1 签署本协议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开工款;
2.2 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3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4 余款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3. 乙方应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及相关证据材料。
第四条 工期约定
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的XXXX天内开工,合同工期为XXXX天,具体开工与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 乙方如需延工,必须提前向甲方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XXXX日内给予回复。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不影响乙方的责任。
第五条 质量标准与验收
1. 乙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2.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证明。
3.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重新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若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 乙方若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需向甲方支付已支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任一方因违反合同约定,已方有权要求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任一方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XXXX日通知对方,并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若产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全部条款有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