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某市阳光花园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某市阳光花园1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电话:123-4567-8901
乙方:某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建设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电话:098-7654-3210
鉴于甲方为阳光花园住宅小区的管理方,负责住宅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维护工作;乙方具有从事基础设施施工所需的资质、经验和能力,愿意承接甲方委托的基础设施施工项目,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施工内容
1.1 本合同所指的基础设施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铺设、雨水排放系统建设、绿化带建设、照明设施安装和供水系统建设等。
1.2 施工范围详见附件一《施工范围与技术要求》。
1.3 施工期限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的六个月内,具体工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稍作调整,需双方协商确认。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
2.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设施及配合,确保乙方正常开展施工活动。
2.3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2.4 如甲方要求变更施工内容,需提前7日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签署变更协议。
第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
3.2 乙方应配备合格的施工人员,及时进行施工、管理和技术支持,确保工程进度。
3.3 乙方应承担因自身责任导致的施工质量问题及相关责任,确保工期、质量和安全。
3.4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按期领取工程款项,若甲方未支付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解释并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跟进。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甲方应按以下节点支付乙方工程款:
(a) 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b) 施工中期,乙方完成50%施工量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c)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30%。
4.2 甲方应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附件二《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第五条 工程验收
5.1 乙方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后,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5.2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乙方方可领取尾款。
5.3 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整改,整改后由甲方重新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6.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每延迟一天的0.5%作为违约金。
6.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案,但不得因此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7.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全部支付完毕及各项权益得到清偿后自动终止。
7.2 本合同如需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7.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