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基于共同的意愿及共同生活的需求,决定共同创造和管理共享资产,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资产的定义
1.1 “共享资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积累及管理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房地产、股票、债券、商铺及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
1.2 共同资产不包括双方在婚姻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及婚姻期间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个人财产。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共享资产进行使用、管理及处置,但应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2)甲方应对共同资产的管理负责,保持共享资产的完整性及增值,其管理行为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3)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共享资产的管理报告,包括资产状况、收益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共享资产进行使用、管理及处置,但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积极参与共享资产的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并与甲方配合进行资产的管理及处置。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共享资产的管理报告,获取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共享资产的管理
3.1 共享资产的管理应由双方共同决定,所有重大决策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
3.2 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共同账户,用于归集共享资产及其收益。
3.3 双方应在高度透明的基础上开展共享资产的管理活动,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置共享资产。
第四条 财产分配条款
4.1 若双方在婚姻存续期内解除婚姻关系,共享资产的分配方式如下:
(1)婚内共同创造的资产,双方各占50%。
(2)已书面约定的个人财产,依约定分配。
(3)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2 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处置共享资产,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返还该部分资产,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持续有效,直至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6.2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若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