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编及物权编的相关规定,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系合法夫妻关系,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避免未来因财产问题产生纠纷,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与原则
1. 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等事宜,保障双方的财产权益。
2. 原则:本协议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自愿协商的原则,充分尊重并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
二、财产范围
1. 共同财产:本协议所称共同财产,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个人财产:本协议不影响各自婚前财产及本法规定的其他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的权属。
三、财产分配与管理
1. 收入分配:双方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收入,扣除必要的日常生活开支后,剩余部分原则上按照______比例(如:五五分成)分配至各自账户或共同管理账户,具体分配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 共同投资:对于共同决定的投资项目,收益按双方协商确定的比例分配;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以个人名义进行大额投资。
3. 重大财产处分:处分不动产、大额动产或进行其他重大财产处分时,需经双方书面同意。紧急情况下,一方可代为处理,但事后应立即告知对方并说明情况。
四、债务承担
1. 共同债务:因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2. 个人债务:一方因个人原因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另一方对此类债务不承担偿还责任,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五、协议变更与解除
1. 变更: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解除:除法律规定情形外,本协议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随意解除。
六、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或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捺印之日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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