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订: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张三
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示范街道123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李四
身份证号:87654321098765432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示范社区456号
鉴于:
1. 甲方为位于北京市城市中心的两居室房屋的合法所有者,房产证编号为:京房权证123456789。
2. 乙方有意向购买该房屋,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进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北京市城市中心的两居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的具体信息如下:
1.1 面积:80平方米
1.2 房型:两居室
1.3 产权性质:商品房
1.4 房屋设施:包括基本家具、电器等(详细清单附后)。
第二条 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双方约定该房屋的总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2.2 乙方须按以下方式支付购房款:
2.2.1 签约时支付定金人民币50,000元;
2.2.2 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前,支付购房款余款人民币450,000元;
2.2.3 所有款项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该房屋及相关证件移交给乙方;
3.1.2 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负担和其他影响交易的事实;
3.1.3 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购房款项及相关费用;
3.1.4 若甲方未能如期交房或提供相关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2.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购房款;
3.2.2 乙方有权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对该房屋进行相关验收;
3.2.3 乙方应妥善维护该房屋,在交付后承担相应的使用费用;
3.2.4 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购房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交房及相关手续
4.1 甲方应在全额支付购房款后7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及相关证件移交给乙方。
4.2 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应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4.3 鉴于市场环境及双方协商而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违约,不按时交房或提供合法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款项及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2 若乙方违约,未按时支付购房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处以乙方已支付定金的50%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受影响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协商解决,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6.2 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刊载于书面形式。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解决。
7.2 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商议,达成书面协议。
签署: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