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在西城区拥有合法产权的三居室住宅(以下简称“租赁物业”),乙方希望长期租赁该物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物业
本协议租赁物业为位于西城区_____________的三居室住宅,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_平方米,具体房屋状况以现场查验为准。
二、租赁期限
1. 本协议的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2. 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希望继续租赁,应提前__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协议。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租赁物业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租金自______年__月__日起按月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2. 押金:乙方须在签署本协议时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押金将在租赁期满且物业无损坏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租赁物业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以正常使用。
2. 甲方应负责租赁物业的产权登记、房产证交付及相关税费的缴纳。
3. 在租赁期间,若租赁物业存在影响居住的安全隐患或设施故障,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
4. 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物业的使用情况,但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业,并享受清洁、整齐和安全的居住环境。
2. 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确保不影响甲方的合法权益。
3. 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转租、转借或分租该物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乙方应爱护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需负责修复或赔偿。
六、费用承担
1. 租赁期间,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物业的重大维修费用(非乙方使用导致的)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2. 若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3. 若甲方未按约定提供租赁物业或未及时维修,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租金及押金的相关费用。
八、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乙方迟延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需按未支付租金的5%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未能按时提供租赁物业,乙方可按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九、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租赁期内有效,至租赁期满后______天内,双方仍需履行各自义务。
十、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至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