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4年5月15日签署:
甲方(出租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路100号
联系电话:13800138000
乙方(承租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1234567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某某路200号
联系电话:13900139000
基于乙方对甲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某公寓(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的短期租赁需求,双方就有关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产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某公寓的房产租赁给乙方,租赁房产的具体信息如下:
房屋类型:两室一厅公寓
面积:80平方米
格式:家具齐全、配备家电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协议的租赁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计三个月。若承租方希望续租,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双方约定,本协议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2. 总租金:租赁期限内,总租金为24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3.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支付首月租金及押金;之后每月租金应在每月的第一天支付。所有款项应转账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名称:某某银行
户名:张三
账号:1234567890101
第四条 押金
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乙方需支付押金人民币16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该押金在租赁期满,无任何违约情况下,甲方应在乙方退还租赁房产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收取租金及押金。
2. 甲方应在租赁开始前,确保租赁房产处于良好、适合居住的状态,并应提供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3. 甲方不得无故进入乙方租赁的房产,除非提前通知且征得乙方同意。
4. 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定期检查租赁房产的状况,但需提前通知乙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租赁房产。
2.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押金,且不得无故拖延。
3. 乙方应爱护租赁房产及其配套设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或进行大规模装修。
4. 若租赁房产的设施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律师费用。
3. 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直至支付完毕,甲方有权要求提前终止合同。
4. 若甲方未按时交付房产或未能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并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3. 特殊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在通知对方后立即解除本合同,但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解除合同的理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发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4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4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