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姓名/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企业营业执照号:[号码]
联系方式:[电话]
乙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号码]
联系方式:[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市中心两室一厅住宅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业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详细地址]的两室一厅住宅(以下简称“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
1.2 该物业的建筑面积为[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包括两间卧室、一间客厅、一间厨房和一间卫生间。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租赁开始日期]至[租赁结束日期],共计[租赁总月数]个月。
2.2 租赁期满,若乙方需续租,需提前[提前通知日数]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给予优先考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本物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租金金额]元整(¥[数字])。
3.2 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提前支付,乙方应在每月的[支付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3 甲方应在收到租金后[发票/收据]方式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四条 押金
4.1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需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币[押金金额]元整(¥[数字])。
4.2 租赁期满且物业状态良好,甲方应于[退还押金的天数]天内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4.3 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物业使用与维护
5.1 乙方应合理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结构及用途,如需装修,需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5.2 乙方应保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清洁和良好状态,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5.3 甲方应保证物业及其设施的正常使用,及时进行必要的维修,如因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附加服务协议
6.1 甲方可根据双方协议,向乙方提供附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代缴、物业管理、保洁等。
6.2 乙方如需上述附加服务,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达成具体服务条款及相关费用,费用应另行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或存在其他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7.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其它费用,甲方有权按滞纳金的方式向乙方索取,滞纳金按每日租金的[滞纳金比例]计算。
7.3 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双方完成各自义务后终止。
第九条 合同生效条件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需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9.2 本合同的生效以乙方支付押金及首月租金为前提条件,未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合同无效。
签署方:
甲方(出租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