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李明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乙方(承租方):张伟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城市中心的两室公寓(以下简称“租赁物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租赁物业描述
1. 租赁物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公寓2室,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
2. 租赁物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网络等基本生活设施,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第二章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 乙方如需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第三章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总额为120,000元人民币,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为10,000元人民币。
2. 乙方应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并应告知甲方支付方式,以便于甲方确认。
3. 逾期支付租金的,乙方需按照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第四章 押金
1.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20,000元人民币,押金在签署本协议时支付。
2. 租赁期满,乙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和确认租赁物业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甲方应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无息。
3. 如租赁物业在乙方使用期间发生损坏,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赔偿费用。
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确保租赁物业符合安全和居住的基本要求,且在租赁期间不干扰乙方的正常生活。
2. 甲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确保租赁物业及其中的家具电器处于良好状态。
3. 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检查,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居住。
4. 甲方在租赁期间不得随意终止合同,除非乙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正常使用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2. 乙方应保持租赁物业的整洁,不得在物业内存放危险品。
3. 乙方应及时报修租赁物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设施故障,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进行维修。
4. 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业转租、代租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物业内居住人员更换。
第七章 附加服务
1.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以下附加服务:
a. 清洁服务:每周定期对公寓进行清洁,费用由乙方承担,每次160元人民币。
b. 家具维修:如出现家具电器损坏,甲方应及时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c. 网络宽带:提供宽带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月租费用为200元,乙方需与甲方协商支付方式。
2. 若乙方需定制其他服务,双方应协商确定费用和责任。
第八章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租赁物业或提供的物业不符合约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 如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同时保留追索未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的权利。
3. 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及合理费用。
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2. 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章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2.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