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电话:【甲方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电话:【乙方电话】
鉴于甲方为城市中心高档公寓的合法拥有者,乙方愿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租赁该公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业
1.1 本协议的租赁物业为位于【物业地址】的高档公寓,以下称为“出租物业”。
1.2 出租物业的面积为【租赁面积】平方米,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厨具等【详细配置清单】。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协议的租赁期限为【租赁起始日期】至【租赁结束日期】。
2.2 乙方如需延长租赁期限,须在原租赁期满前至少【提前通知时间】天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为每月【金额】元人民币(“租金”)。
3.2 租金应在每月的【支付日期】之前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账户名】
账号:【账号】
3.3 租金不包含水、电、气及网络费用,相关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第四条 押金
4.1 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时支付押金【押金金额】元人民币(“押金”),作为履约保证。
4.2 租赁期满后,若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在【押金退还时限】天内无息退还押金给乙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租物业损坏,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修复费用。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出租物业交付乙方,并保证出租物业在交付时处于可以正常使用的状态。
(2)甲方应定期维护出租物业的设施及设备,确保乙方能够正常使用。
(3)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出租物业内的行为进行合理管理,以维护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出租物业、享受其附带设施和服务。
(2)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发生的费用。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物业的结构、用途及装修,若需进行任何改动,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应合理使用出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保持其完好,并负责因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
第六条 维修与保养
6.1 如出租物业出现因正常使用导致的自然损坏,甲方负责维修;如损坏由乙方不当使用造成,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出租物业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理。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响应时间】小时内处理相应问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负担因违约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7.2 乙方如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租金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未付租金的【逾期利率】%计算。
7.3 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应给予理解并协商解决,不得追究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8.2 若甲方因故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通知期限】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搬离。
8.3 若乙方不按照约定期限搬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日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并保留追索其他损失的权利。
第九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解决争议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有效至租赁期满。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出租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