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于2023年10月15日(以下简称“签署日”)由以下双方签订: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张伟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138XXXXXXXX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李娜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139XXXXXXXX
鉴于甲方为位于城市中心的三居室房产的合法拥有者,乙方希望租赁该房产,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房产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1 房屋地址:城市中心某某街道XX号三居室,面积120平方米。
1.2 房屋设施:该房屋配备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家具、家电、网络、空调及厨房设施。
1.3 租赁期限:自2023年10月20日起至2024年1月20日止。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租金:乙方应按照每月人民币7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
2.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须于每月的第5日前,将当月租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3 押金:乙方需在签订合同之时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14000元,押金将在租期满后,乙方无违约情况下全额退还。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应确保房屋符合正常使用要求,具备良好的居住条件。
3.2 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其他费用。
3.3 甲方应保障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权,不得随意进入房屋,除非经过乙方同意或发生紧急情况。
3.4 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进行必要的维修或检查,但不影响乙方的正常居住。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权在租期内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享有法定的居住权。
4.2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保持房屋清洁与整洁,并妥善使用房屋内的设施。
4.3 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或变更房屋用途。如需改动,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4.4 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及其设施的损坏,应负责赔偿,损坏程度由甲方评估确定。
第五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5.1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达成书面协议。
5.2 若乙方在租期内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3 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租赁条件的房屋,乙方有权要求减租或解除合同。
6.2 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6.3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租赁关系自租期开始之日起建立。
7.2 本合同的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且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7.3 双方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需以书面形式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附则
8.1 双方应妥善保管本合同副本,以备查证。
8.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
甲方(出租方):张伟 日期:2023年10月15日
乙方(承租方):李娜 日期: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