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签署日期)签订:
出租方:(出租方姓名或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出租方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出租方地址)
(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承租方现住地址)
(以下简称“承租方”)
鉴于出租方为物业的合法拥有者,承租方希望租赁该物业,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业
1.1 租赁物业地址:(具体地址)。
1.2 租赁物业的基本情况:三室一厅,建筑面积约(具体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限自(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共计(租赁期限)个月。任一方若需续租,应在本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通知天数)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总额为(租金总额)人民币,按月支付的租金为(每月租金)人民币。
3.2 租金应于每月的(支付日),前(提前天数)天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例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3.3 租金逾期支付超过(逾期天数)天,承租方需支付逾期部分租金的(逾期利率)%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物业管理与维护
4.1 出租方应负责租赁物业的基本设施和公共区域的维护与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气、空调等的正常运行。
4.2 承租方有责任妥善使用物业,保持物业内外的整洁,不得私自对物业进行改动,若需改动,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4.3 承租方在使用物业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小区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秩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承租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立即支付逾期租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5.2 如出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物业,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按月租金的(赔偿比例)%支付违约金。
5.3 合同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须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6.2 在租赁期间,如任何一方出现重大的经济问题,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书面通知。
第七条 须知及附加服务条款
7.1 出租方提供的附加服务包括(附加服务具体内容,如网络、清洁、保修等)。
7.2 附加服务费用为(附加服务费用)人民币,承租方需于每月的支付租金同时支付附加服务费用。
7.3 出租方应积极配合承租方的附加服务需求,但不承担因第三方造成的服务故障或延误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条件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若被认定为无效,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10.2 本合同的解释及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本合同的具体条款,双方均经认真阅读与理解,确认无误后签字。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