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XX号
乙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YY街道YY号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市中心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1 房屋坐落:北京市市中心XX小区。
1.2 房屋结构:3室2厅1卫,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1.3 房产证号:京房权字第XXXXXX号。
1.4 房屋现状:该房屋为二手房,交付时处于可居住状态。
第二条 买卖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双方同意该房屋的总买卖价格为人民币5000000元(伍佰万元整)。
2.2 乙方应于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定金在后续的购房款中抵扣。
2.3 余款人民币4500000元(肆佰伍拾万元整)应于房屋交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4 所有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房屋交付
3.1 房屋交付时间为乙方支付全款后3个工作日内。
3.2 在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房屋内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以清晰的状态交付给乙方,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和说明书。
3.3 甲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向乙方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物业管理证书等相关文件。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保证其出售的房屋为合法所有,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及其它争议。
4.2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房屋资料和相关文件真实有效,不得隐瞒房屋的任何瑕疵。
4.3 甲方有权在乙方支付购房款后解除合同,但需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有权在签署本合同后进行房屋的实地查看,对房屋的实际状况有一定知情权。
5.2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购房款,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房屋交接。
5.3 乙方在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后,享有对房屋的完全使用权和所有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果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需向乙方支付购房款总额5%的违约金。
6.2 如果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余款,需向甲方支付购房款总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延迟付款责任。
6.3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双方同意遵守合同中的所有条款。
9.2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相关费用。
9.3 乙方在购买房屋前应充分了解房屋的状况及周边环境,甲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以下为甲乙双方签名)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