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在中国城中心签署:
买方:张三,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联系电话:13888888888,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卖方:李四,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联系电话:13999999999,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街xx号。
鉴于买方有意购买卖方位于城中心的二手房屋,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地址:北京市城中心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
2. 房屋性质:住宅。
3. 房屋建筑面积:80平方米。
4. 房屋产权年限:70年(自2000年取得)。
5. 房屋使用权人:卖方李四,产权清晰,未涉及抵押。
第二条 买卖价格
1. 双方商定房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
2. 买方须于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
3. 剩余款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支付完毕。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定金支付:买方于合同签署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
2. 余款支付:买方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一次性支付余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第四条 房屋交付
1. 卖方应保证在收到余款后,向买方交付房屋及相关产权证书、房产证明等所有证件。
2. 房屋交付时,卖方应保持房屋完好,清空房屋内的个人物品和租赁关系。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买方权利:
a. 按约定价格购买房屋,并要求卖方提供相关房屋资料。
b. 在房屋交付期间,有权对房屋进行检查。
c. 享有房屋的全部产权及使用权。
2. 买方义务:
a. 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购房款和相关费用。
b. 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承担因过户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卖方权利:
a. 按合同约定收取房屋购销款项。
b. 要求买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c. 在买方未支付余款之前,有权拒绝办理房屋过户。
4. 卖方义务:
a. 保证房屋产权清晰,未有抵押、纠纷或其他法律障碍。
b. 积极配合买方进行房屋过户手续,包括申请相关证明文件。
c. 在交房时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状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定金或余款,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向买方追索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2. 若卖方未按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买方或未履行其他义务,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3.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方案。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如果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未果,任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和卖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未遵循此程序的均无效。
(以下为签字部分)
买方:张三 (签字) 卖方:李四 (签字)
日期:2023年10月1日 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