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北京市中心商业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方式:010-12345678
乙方(承租方):XXX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X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方式:010-87654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北京市中心商业物业的租赁及运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租赁用途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中心的商业物业(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1.2 乙方承诺租赁物业仅用于商业运营,具体经营项目为零售、餐饮或其他甲方书面批准的经营类型,不得擅自变更。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2 租赁期满,如乙方需要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标准为每年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元),乙方应于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
3.2 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应将租金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
3.3 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
第四条 物业管理
4.1 甲方负责租赁物业的日常管理及维修,确保租赁物业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4.2 乙方应对其在租赁期间内的水、电、气及物业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负责。如有设施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业进行合理装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在装修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甲方应确保乙方按约定使用租赁物业,不得干扰乙方的合法经营。
5.1.2 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租赁物业的使用情况,要求乙方在合理范围内配合。
5.1.3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有关租赁物业的管理制度及相关变更。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物业,享有该物业的使用权,且不受甲方干扰。
5.2.2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并遵循甲方的管理规定。
5.2.3 乙方应维护租赁物业的完好,不得擅自转租或转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对失信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3 甲方如未能按期交付租赁物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直接损失。
6.4 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确需解除,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方可生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文件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方):
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