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位于北京市中心的一处物业的合法拥有者,乙方希望租赁该物业用于居住,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业
1.1 租赁物业地址:北京市中心__________。
1.2 租赁物业类型:三居室住宅。
1.3 提供家具与设备:租赁物业内附带家具及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家具及设备清单)。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个月。
2.2 如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乙方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
3.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的____日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
4.1 甲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服务:
- 房屋安全监控
- 公共区域卫生清洁
- 物业维修服务
4.2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含在租金中,乙方无需另行支付。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5.1.2 甲方需确保租赁物业具备良好的居住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5.1.3 甲方有义务对物业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如有重大维修需提前告知乙方。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 乙方享有在合同期限内合法使用租赁物业的权利。
5.2.2 乙方需按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保持物业内的设施、设备及家具的良好状态。
5.2.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改建、改造或未经许可将物业转租给第三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约定向乙方交付物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6.2 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每日按未支付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收取滞纳金。
6.3 任一方违反合同条款,须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
7.2 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可协商解约,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7.3 任何一方因合同约定的事由需要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有效期限至租赁期限结束且双方无续租意向或合同解除。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9.2 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