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月1日订立: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李明
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123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张华
身份证号:98765432109876543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街道456号
基于甲方为城市中心一套两室公寓的所有者,乙方希望租赁该公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业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城市中心的两室公寓(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出租给乙方,租赁物业的具体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城市路789号,房屋结构为两室一厅,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月1日止,共计12个月。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金额为每月人民币8000元(含物业管理费),共计96000元。
2. 乙方应于每月的前五日内将当月租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3.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中国银行
账户名:李明
账户号码:1234 5678 9012 3456
第四条 押金
1. 乙方需在签署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16000元,押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若无损坏及未支付的费用,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后七日内全额退还押金。
2. 乙方如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业造成损坏,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修理费用。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及时收取租金,并在租赁期间维护租赁物业的基本设施。
(2)甲方应确保租赁物业的钥匙、门锁等设施的正常使用,保证乙方的居住安全。
(3)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居住,但在需要进行必要的维修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4)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额租金后,将租赁物业的合法使用权交给乙方。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正常使用租赁物业,并享有相应的居住权。
(2)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保持房屋的良好状态,爱护甲方的财产。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租赁物业进行改造或转租。
(4)如发现房屋出现安全隐患或需维修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租金,每逾期一天,应按未支付租金的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
2. 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出租物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日支付租金作为违约金。
3.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擅自退租,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任何一方在租赁期间均可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约定的日期内腾空租赁物业并归还甲方。
3.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果发生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2.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