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鉴于甲方为位于城中心的二手房(以下简称“本物业”)的合法所有者,乙方希望购买该物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 甲方同意将位于城中心的二手房出售给乙方,具体信息如下:
物业地址:
房屋类型:住宅
建筑面积:
房屋权证号:
2. 附带设施:甲方同意将以下住宅设施一并赠送给乙方:
(1)家具:
(2)家用电器:
(3)其他设施:
二、买卖价格与支付方式
1. 双方确认本物业的总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2. 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定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3. 余款应于产权过户完成日支付,乙方应在指定时间内将余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4. 甲方应在收到全款后,及时协助乙方完成产权过户手续,确保过户顺利进行。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对本物业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且本物业在出售时无任何抵押、查封、产权纠纷等问题。
(2)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协助乙方完成物业的产权过户手续。
(3)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买卖款项。
(4)甲方有义务如实告知乙方关于本物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状况、物业费用、维修历史等。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签署合同后进行本物业的现场检查,确保其满足其购买要求。
(2)乙方应按时支付约定的定金及余款。
(3)乙方有义务对本物业进行合理使用,并在产权过户期间,维护本物业的完好状态。
(4)乙方如发现甲方未如实告知本物业的相关信息,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四、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产权文件或未按时完成产权过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2.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或余款,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已支付的定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 如双方均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双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并可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条款与变更,均需双方书面确认。
2. 本合同的所有相关法律文件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有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