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署:
卖方:张三,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路100号
买方:李四,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友谊路200号
鉴于,卖方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中央公寓小区的一套高档公寓的合法所有者,房产证号:ABC123456789,并希望将该房产销售给买方,而买方希望购买该房产。因此,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基本信息
1. 房产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路100号,中央公寓,单元409,房间面积为100平方米。
2. 房产类型:高档公寓,住宅性质,产权清晰。
3. 附属设施:包括车位一个、储物间一个以及室内家具等(具体清单见附件一)。
二、买卖价格及付款方式
1. 总价:买卖双方同意,公寓总价为人民币200万元。
2. 付款方式:
1) 定金:买方需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20万元,卖方应于收到定金后开具收款凭证。
2) 余款:买方须在房屋交付日之前,将余款人民币180万元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另行提供。
三、权利与义务
1. 卖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卖方有权利在买方支付定金后,收取定金并保留房产出售权。
2) 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3) 卖方需保证房屋出售时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等法律纠纷,若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无法过户,卖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损失。
2. 买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的交付标准。
2) 买方需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并承担因未按时付款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3) 买方在房屋交付后,负责房屋的所有管理、维护与使用,若因买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害,自行承担责任。
四、房屋交付及过户
1. 房屋交付:房屋交付日期为买方支付余款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届时双方应共同到房屋现场进行验收。
2. 过户手续:卖方需于交付房屋日期的十个工作日内,协助买方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 卖方违约:如卖方未能如约交付房屋,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物业费等。
2. 买方违约:如买方未能按约定支付购房款项,卖方有权没收定金,并要求买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未能履行合同时,双方不负有违约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出解决方案。
六、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买方完成支付后生效。在合同生效前,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附件:
1) 房屋设施清单(附件一)
2) 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
3) 付款账户信息(附件三)
卖方(签字): 日期:
买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