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李某某,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联系电话:13800000000,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小区。
乙方(买方):张先生,身份证号:987654321098765432,联系电话:1390000000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XX小区。
鉴于:
1. 甲方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X小区的三居室房产的合法所有者,房产证号为XXXXXX。
2. 乙方有意购置甲方的上述房产,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合同标的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X小区的三居室住宅,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物业类型为住宅。房产的具体信息详见房产证。
第二条 买卖价格及支付方式
1. 房产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
2.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
3. 交易双方应在房产过户日之前,乙方按上述约定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小写:¥1,800,000)。
4. 乙方支付房款的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收取房款。
1.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文件材料。
1.3 甲方应保证房产无债务纠纷及其他权利瑕疵,若因隐瞒、虚假信息造成的法律责任,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4 甲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房屋交接。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在支付定金后,享有该房产的优先购买权。
2.2 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与房产有关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2.3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购房款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4 乙方在房屋过户完成后,有权利对房屋进行占有和使用。
第四条 房屋交接
1.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完所有购房款项后,在约定的交接日期内,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
2. 甲方应在交接时提供房屋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购房合同、物业管理协议等。
3. 交接时,需经过现场验收,乙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检查,如发现房屋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过户或交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购房款,甲方有权不再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已支付定金的10%作为违约金。
3. 在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和解除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如一个月内未完成过户手续,本合同自动失效,双方应进行协商以解决后续事宜。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为本《二手房买卖合同:张先生购置北京市朝阳区三居室房产协议》的全部内容,双方承诺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