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住宅物业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签署。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为市中心三居室公寓的合法拥有者,愿意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 乙方希望租赁该物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物业信息
1.物业地址:市中心三居室公寓,详细地址:
2.物业类型:住宅
3.面积:约 平方米
4.房间数量:三间卧室、一间客厅、一间厨房、一间卫生间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乙方同意支付甲方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
2.租金支付时间:乙方应在每年租赁期开始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
(1)银行转账
(2)现金支付
其他支付方式需经甲方同意。
3.逾期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取逾期付款的利息,利率为每日租金的千分之一。
四、物业使用
1.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结构及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物业转租、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2.乙方应妥善保管物业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乙方应承担维修或更换的责任。
3.乙方应遵守小区的相关管理规定,维护社区环境和邻里关系,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五、物业维护与维修
1.甲方负责物业的外部结构和基础设施的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供应、公共部分的清洁及设施的维护。
2.乙方负责日常使用中的小修小补和物业内部的维护,若因乙方的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自行负责修复。
六、押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该押金在租赁结束后,若物业未受损且乙方未违约,甲方应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的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押金。
2.若乙方违反合约条款,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及违约金后,退还剩余部分。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合规和安全的物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整改或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合理损失。
2.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租金或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物业,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期间的租金及违约金,违约金按未支付租金的百分之三计算。
3.任何一方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任何一方若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九、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乙方支付所有租金及赔偿违约金等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地点: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