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签署:
卖方:张伟,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联系电话:13800000000。
买方:李娜,身份证号:987654321098765432,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街道,联系电话:13900000000。
鉴于:
1. 卖方是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中心的一处两室公寓的合法所有者,房屋产权证书编号为:京房权证字第123456号。
2. 买方希望购买上述房屋,双方就该房屋的买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描述
1.1 房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路某号某单元第X层,房产类型:两室公寓。
1.2 房屋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以权威机构测量为准。
1.3 房屋配套设施:该公寓配备全套家具及家电,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
第二条 交易总价
2.1 本次房屋买卖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
2.2 买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作为交易的诚意金。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卖方应保证其拥有本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和处分权,并承担因房屋产权问题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3.1.2 卖方应在买方支付定金后,协助买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 卖方应负责交付物业在成交时的完好状态及附件,并将所有相关的财务账本、物业使用说明等交给买方。
3.2 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买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房屋交易款项,并承担因未按约定付款导致的法律责任。
3.2.2 买方有权利在支付全款后,取得房屋的完全所有权及使用权,进行房屋的正常使用。
3.2.3 买方需承诺对房屋进行合理使用,并承担发布在物业内的公示标识的管理、维护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 定金支付后,买方应在合同签署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
4.2 所有款项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完成,卖方需提供有效的收款账户信息。
4.3 若买方未能按期付款,卖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没收定金作为赔偿。
第五条 房屋交付
5.1 卖方应于买方支付全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交付时应保证房屋完好及具备居住条件。
5.2 卖方需在交房时向买方移交所有权证及相关文书,确保房屋的所有权顺利转让。
5.3 买方在接收房屋时,需当场进行验收,如发现房屋存在隐患或损坏,需当场向卖方提出,并协商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卖方违约:若卖方未能按约交付房屋,买方有权要求其支付已付定金的两倍作为违约赔偿。
6.2 买方违约:若买方未按约支付购房款项,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已支付的定金作为赔偿。
6.3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均不构成违约。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条款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