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签署日(以下简称“生效日”)达成: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姓名或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注册号:[甲方身份证号或公司注册号]
联系地址:[甲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乙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座落于城市中心的三居室房产(地址:[房产详细地址],以下简称“该房产”)的合法产权人,乙方希望租赁该房产,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租赁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1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城市中心的三居室房产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租赁该房产。
1.2 该房产的结构及设施包括:三间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且配备必要的家具和电器(具体清单见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租赁起始日期]至[租赁终止日期],共计[租赁总月数]个月。
2.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房产,须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该房产的月租金为人民币[租金金额]元(大写:[租金大写]),租金自生效日起每月初支付。
3.2 租金支付方式为: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甲方姓名或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3.3 乙方应在每月[支付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将产生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四条 押金及退还
4.1 乙方需在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押金金额]元(大写:[押金大写]),押金将在租赁期满后,乙方确认无违约情况下,全额退还。
4.2 若乙方在租赁期间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金额。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内收取租金和其他费用,确保该房产的合法出租。
5.2 甲方应在租赁期内负责该房产的物业管理和正常维修,确保房屋设施的完好。
5.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甲方应负责整改,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合法使用该房产,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6.2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保持该房产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6.3 乙方不得将房产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亦不得在无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改建。
第七条 附加服务条款
7.1 甲方可提供以下附加服务,乙方视需选择:
a) 清洁服务:[说明内容及费用]
b) 水电费代缴服务:[说明内容及费用]
c) 家电维修服务:[说明内容及费用]
7.2 选择附加服务的乙方需在合同签署时提前告知甲方,并签署附加服务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产,需向乙方支付租金的每日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8.2 若乙方未按约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未支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8.3 任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产生的合理损失,并承担因违约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任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处理。
9.2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任一方均可解除合同:
a) 如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对方催告后仍未改正;
b)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
第十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租赁关系自乙方支付押金之日起正式建立。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合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