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李明,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乙方(承租方):王芳,身份证号码:876543210987654321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租赁房产合同,以便于双方及相关人员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产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城市中心的两卧室公寓(地址为:市中心路100号,公寓101室,以下简称“租赁房产”)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租赁该房产,双方在此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2个月,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具体续签条款另行协商。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为人民币6000元/月,总租金为人民币72000元,乙方应于每月的第一天将租金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2.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需支付首月租金及押金,共计12000元(6000元租金 + 6000元押金)。押金在租赁期满后,若无违约或损坏,甲方应于乙方退房时无息退还。
3. 租金调整: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甲方可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具体金额需双方协商一致。
第四条 房产用途
乙方承诺依法合理使用租赁房产,主要用于居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进行任何转租、转借、抵押等行为。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产产权明晰,确保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房产的安全和使用权。
2. 甲方应于租赁开始前将租赁房产交付给乙方,房屋内设施应完好,包括但不限于家具、家电等。
3.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租赁房产进行检查,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4.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房产,甲方需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赔偿乙方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并遵守使用及居住规定。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改造或添置设备,需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时间内对其短缺、损坏或故障的设施进行维修,甲方应在合理范围内提供协助。
4. 在租赁期满前,乙方应将租赁房产按期归还甲方,且房产应保持良好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不在此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交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为未交房期间每日租金的10%。
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日租金的5%。
3. 如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严重违约,另一方可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失赔偿。
4.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各自保留一份原件以便日后查阅,并承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第九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 在租赁期限内,如双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解约,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30日
签署地点:城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