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于2023年10月15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房东(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房产的合法所有者,愿意将其位于市中心的两居室房产(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业
1.1 租赁物业位于:城市,区,街道,门牌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1.2 租赁物业的设施及配备包括但不限于:家具、家电、网络、热水器、空调等(详细清单附后)。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2.2 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是否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小写:XXXX元,大写:XXXX元),租金在每月的第一日支付。
3.2 乙方应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等。
3.3 支付方式:乙方可选择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任何支付方式应在支付前与甲方确认。
3.4 押金: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须支付押金人民币(小写:XXXX元,大写:XXXX元),押金将在租赁期终止后,乙方结清租金且无违约情形下退还。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应在租赁开始前将租赁物业交给乙方,并确保租赁物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使用条件。
4.1.2 甲方应在租赁期间及时修理和维护租赁物业的公共设施及设备。
4.1.3 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及押金。
4.1.4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定期对租赁物业进行检查。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使用租赁物业,享有包括家具等设施在内的正常使用权利。
4.2.2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和押金,并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网络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4.2.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的结构和用途,不得将租赁物业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
4.2.4 乙方有义务爱护租赁物业及其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需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任何一方需在合同履行期间变更合同条款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同意。
5.2 在以下情况下,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2.1 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5.2.2 甲方未能提供符合约定的租赁物业,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逾期交付租赁物业的,应向乙方每日支付租金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6.2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租金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6.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业转租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第七条 补充条款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的解释与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附:租赁物业设施清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