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卖方:张三,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联系电话:13800000000,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xx号。
买方:李四,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联系电话:13900000000,住址:北京市海淀区xx街道xx号。
鉴于,卖方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城中心的高档公寓(以下简称“标的物业”)的合法所有人,并愿意将其转让给买方;买方愿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及条件购买上述标的物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业的基本情况
1.1 物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xx号。
1.2 物业性质:住宅。
1.3 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1.4 房屋产权证号:xxxxxx。
1.5 产权状态:卖方为该物业的合法所有人,物业没有纠纷、抵押等权利负担。
第二条 合同标的物的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买卖双方同意此标的物业的总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五十万元整)。
2.2 支付方式:
(1)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定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五万元整),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2) 剩余款项人民币450,000元(大写:四十五万元整)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过户日之前支付给卖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三条 合同履行
3.1 卖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业的相关证件、资料及钥匙交付给买方。
3.2 买方应在收到卖方交付的相关证件、资料和钥匙后,按约定支付剩余房款。
3.3 双方应在买方支付剩余房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卖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卖方保证其对标的物业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且无任何抵押或权利负担。
(2) 卖方应如实提供标的物业的相关信息及证件,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卖方有权在买方未支付到期款项的情况下,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4) 卖方需在约定的时间内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4.2 买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业及其相关证件。
(2) 买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购房款项。
(3) 买方应承担因自己原因导致的过户延误的相关费用。
(4) 买方需对标的物业进行合理使用,直至过户完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卖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标的物业或相关证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实际损失的10%支付违约金。
5.2 若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买方支付全部款项。
5.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应予以理解,合同可适当延长履行时间,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2 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有效。
6.3 本合同在完成全部购房款支付、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告终止。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