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地产交易中的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 房地产:指涉及本协议的特定不动产,包括土地及其附属物。
2. 居间服务:指乙方在甲方和买方之间进行的协调、信息提供和交易促成服务。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诚实、准确的信息,并及时沟通房地产交易进展情况。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相关房地产的所有信息,包括产权证明、交易价格、市场评估等。
(3)甲方负责与买方进行直接的价格和条件谈判,乙方仅负责居间服务,不作为甲、乙双方的交易当事人。
(4)甲方应确保其出售的房地产拥有合法的产权,且无任何抵押、纠纷及其他限制交易的情况。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交易所需的所有信息,甲方须在合理时间内予以配合。
(2)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向甲方提供合理的市场分析和定价建议,并促成甲乙双方的交易谈判。
(3)乙方应在交易全过程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促成交易成功。
(4)乙方需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不得对外泄露交易相关的敏感信息。
第三条 合同条款
1. 服务费用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费用标准为成交价的百分之三,乙方需在交易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发票。
2. 服务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半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协议到期前交易未完成,双方可协商延续协议。
3. 交易流程
(1)乙方应协助甲方准备相关文件,并协助甲方与买方进行接洽与沟通。
(2)如有必要,乙方可安排双方现场看房,并向双方提供房地产基本情况介绍。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买方达成交易,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居间服务费的三倍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居间服务义务,导致甲方交易失败,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损失金额不低于已支付的服务费。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双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对本协议进行变更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可随时解除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 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字:
日期:
乙方(买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