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居间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
租客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租客”)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中介公司”)
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租客通过中介公司进行房屋租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中介公司为租客提供房屋租赁的居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签署协助、租金支付的代收及咨询等。
1.2 中介公司应向租客提供符合其需求的房屋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1.3 租客同意通过中介公司进行租赁交易,接受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中介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2.1.1 中介公司有权按照行业惯例及本协议的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2.1.2 中介公司应按照租客的要求及时提供有效房源,并协助租客进行实地看房。
2.1.3 中介公司应对租客的个人信息及交易信息保密,未经租客同意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2.1.4 中介公司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为租客达成租赁合同的事项提供协助。
2.2 租客的权利和义务:
2.2.1 租客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并对中介公司所提供的信息及服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2.2 租客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中介公司的服务费用及租金,并协助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文件。
2.2.3 租客应对中介公司所提供的房源信息进行必要的确认,并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负责。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租客同意按照以下标准向中介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3.1.1 服务费用为租赁合同总租金的___%(具体比例为双方协商确认);
3.1.2 服务费用应在签署租赁合同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介公司。
3.2 中介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服务内容的不同,适时调整服务费用,调整应提前通知租客。
第四条 合同生效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至租赁合同终止后___个月内失效。
4.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果中介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租客有权要求中介公司退还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5.2 如果租客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中介公司有权要求租客支付逾期费用,逾期费用为每日应付款项的___%(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认)。
5.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方可生效。
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租客与中介公司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联系方式
7.1 双方在本协议中的联系方式如前所述。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早书面通知对方。
7.2 双方互相承诺,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保持沟通,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内容,并自愿遵守。
租客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公司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