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居间协议合同(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日期】签署:
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2. 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获取房地产买卖的居间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房地产市场信息,帮助甲方了解市场动态;
(2)协助甲方寻找合适的房地产买卖对象;
(3)安排房地产的实地考察;
(4)协助甲方与买方或卖方进行洽谈,提供谈判支持;
(5)协助甲方完成相关的房地产买卖协议的签署。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并对服务质量提出合理要求;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进行居间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3)甲方不得在辅导期间与乙方以外的第三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
(4)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收取甲方的居间服务费用;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尽最大努力提供服务,不得隐瞒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重要信息;
(3)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
(4)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内保持与甲方的沟通,报告服务进展。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 甲方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支付乙方的居间服务费用。费用标准为:房地产交易总额的【百分比】%(如有最低收费标准,需明确)。
2. 服务费用应在房地产买卖协议签署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如未按期支付,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向甲方追索未支付费用。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如在有效期内未完成房地产买卖交易,双方可协商续签协议。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附加条款如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单方更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取消服务,如构成严重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提供约定的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甲方实际损失的50%。
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协议时,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双方可协商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