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园景观设计与建设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希望进行城市公园的景观设计与建设,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在于明确甲乙双方在城市公园景观设计与建设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时完成。
第二条 项目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城市公园的景观设计与建设,具体内容包括:
(1)景观总体规划设计;
(2)植物配置设计;
(3)园路及小品建设;
(4)水体景观建设;
(5)照明设计;
(6)工程施工及后期维护。
2. 项目地点:
3. 项目范围:
4. 项目规模: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设计方案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修改设计;
(2)按时支付项目款项;
(3)负责提供必要的设计依据和现场条件;
(4)有义务对乙方的施工进度与质量进行监督;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现因乙方未履行义务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约方案并制定施工进度计划;
(2)应确保施工质量及设计方案的合理实施;
(3)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4)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及实施情况;
(5)在施工过程中,若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导致的额外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该金额包括设计费、施工费、材料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项目设计完成后,甲方需支付合同金额的40%;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30%。
3. 所有款项应在约定时间内转入乙方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的,甲方应按未支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工程期限
1. 工程设计周期为____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 工程施工周期为____日,自设计方案确认之日起计算。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乙方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工期。
第六条 竣工验收
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 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3.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合同履行完毕的依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若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应向乙方支付因逾期支付产生的违约金。
2. 乙方若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或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计算,最长不超过____元。
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
2. 甲方可在工作进程中提出更改要求,但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严重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双方有义务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取得的商业秘密及技术机密予以保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毕所有义务为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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