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于电子设备组装的技术服务协议及保修条款》(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签署日期]签署:
甲方:[甲方名称],注册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名称],注册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电子设备组装技术服务,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提供相应服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电子设备的组装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组装所需的技术指导和咨询;
(2)进行电子设备的实际组装作业;
(3)对组装后的设备进行全面测试和质检;
(4)提供相应的使用说明及文档支持。
1.2 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应遵循行业标准、国家法规及甲方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服务的质量。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监督乙方的工作,确保服务符合协议规定;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技术资料、材料及其他信息;
(3)甲方应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施;
(4)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延迟服务。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工作进展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2)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组装服务,确保服务成果的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并在质保期内提供保修服务;
(4)如乙方未能履行其服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双方同意,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税前)。
3.2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具体天数]日内支付50%的预付款,剩余款项在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具体天数]内支付。
3.3 费用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将另行提供。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保修条款
4.1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组装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应在[具体天数]日内对臭氧仪器的组装质量进行质量检测。
4.2 自服务完成之日起,乙方对组装设备提供为期[具体月数]的保修服务。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免费对因安装不当或技术问题导致的设备故障进行维修。
4.3 保修不包括因操作失误、设备自然磨损、环境因素等非乙方责任引起的故障。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均应对在本协议中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及技术秘密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直至该信息公开或双方达成一致解除保密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果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6.2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费用,逾期费用按总费用的每日0.05%计算。
6.3 若乙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或质量进行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重新服务或修复,逾期未完成的,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完成所有约定义务后终止。
7.2 本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须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7.3 本协议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注册地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 本协议的签署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